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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县修订出台新的《康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》

发布时间:2016-04-25  阅读20112次

        近日,根据变化了的新形势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需要,我县按照市上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,在2008年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,修订出台了新的《康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》,进一步完善了招商引资工作机制,优化了政策投资环境,为我县招商引资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。

        新的《康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》是康县县委、县政府为进一步发挥我县资源优势,不断适应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和需求,立足实际、与时俱进,不断扩大对外开放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依据国家和省、市有关规定,结合我县实际,修订出台的含金量更高和吸引力更强的优惠政策。本政策适用的领域宽泛,思路新颖,操作性强,从政策导向、土地、税收、财政扶持、费用减免、服务保障、激励政策等七方面做出了优惠规定。今年,康县县委、县政府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机制,把招商引资做为一项全局性、牵动性的工作来抓,在出台新的《康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》的基础上,按照市上的统一要求,县委、政府在多方征求意见,充分讨论的基础上,先后连续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》、《关于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相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制的通知》和《关于成立康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》三个重要文件,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分工包抓项目和特色产业制度,思路不断创新,机制逐步完善。新的《康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》等四个重要文招商引资文件的出台,将进一步优化全县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新机制和亲商、富商、安商的投资环境,使康县这块资源丰富的“洼地”更具吸引力。

        (责任编辑:康县旅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