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事项:

1、欢迎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对康县旅游相关工作进行建议、投诉、咨询和问题反映。

2、反映内容应真实、客观,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,不得侮辱或陷害他人,不得涉及个人隐私或进行其他恶意攻击。

3、您可以直接在标题中填写部门名称进行留言,我们将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办理。

4、请您进行身份注册,以注册用户方式留言,以便您能够及时查看问题处理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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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留言 诚实留言 切勿恶意中伤 恶意举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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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映内容真实客观清楚,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,不得侮辱或陷害他人不得涉及个人隐私或进行其他恶意攻击。反映内容真实客观清楚,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,不得侮辱或陷害他人,不得涉及个人隐私或进行其他恶意攻击。反映内容真实客观清楚,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,不得侮辱或陷害他人,不得涉及个人隐私或进行其他恶意攻击。

旅游投诉时效

       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请求保护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为90天。投诉时效从投诉者受到侵害事实发生或应道知道受侵害时计算。受理投诉案件,应当自受理之日起90天内处理终结。有特殊原因的,经上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,可以延长30日。

旅游投诉处理程序

一:递交投诉状。
二:受理投诉。
三:质监所做出受理决定后,应当及时将《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》送达被投诉单位。
四:核实案情。
五:处理决定。
六:投诉处理时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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