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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委巡察组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党组巡察“回头看”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-11-24 12:26 阅读1524次

按照县委统一部署,2023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开展巡察“回头看”。现将开展巡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和省、市、县巡察工作有关规定,巡察期间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下一级单位(部门)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、来电、来访,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组织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,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:
一、举报信箱设置地点:
1.文化大厦正门口;
2.体育馆正门口;
二、接待群众来访地点:
文化大厦五楼巡察组办公室(接访时间为8:30至18:00)
三、通信地址:
县委巡察办转县委巡察组(收)(地址:康县中街社区人民东路22号;邮政编码:746599)。
四、电子邮箱:kxwxcz1@163.com。
五、举报电话:17834245525(受理时间为8:3018:00)
六、接受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的时限为: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9日。


康县委巡察组
2023年11月24日